退款政策
七日鑑賞期與退貨說明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19 條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次日起算 七日鑑賞期(非試用期)。可於鑑賞期內通知我們辦理退貨。
如欲行使退貨權利,退回之商品須保持全新未使用狀態,並包含完整商品、配件、贈品、說明文件、原始包裝及標籤,且不得有使用、洗滌或人為損壞之情形,否則可能影響退貨權益。
如需辦理退貨,請於七日鑑賞期內來信至 sleep@bedmaster.com.tw 與我們聯繫,並提供訂單編號與相關資訊。客服人員將協助您後續退貨流程與寄送說明。
未經事先聯繫與確認即自行寄回之商品,恕無法受理退貨申請,敬請見諒。
損壞和問題
請您於收到訂單後儘速檢查商品內容。若發現商品有瑕疵、損壞,或收到錯誤品項,請立即與我們聯繫,並提供相關照片或說明,以利我們進行確認與後續處理。我們將於評估後,盡快協助您解決問題,確保您的權益。
例外 / 不可退貨商品
客製化商品(不適用七日鑑賞期)
凡屬客製化或訂製商品,包括但不限於非標準尺寸(非台規 3.5 尺、5 尺、6 尺)之床墊,或依個人需求製作之訂製/客製床墊(如特殊泡棉配置、彈簧結構調整等),皆不適用七日鑑賞期及試睡服務,亦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貼身寢具類商品(開封後不接受退換貨)
為保障所有顧客的使用衛生與產品品質,凡屬貼身寢具類商品,包括但不限於床包、被套、枕頭、枕套、保潔墊、涼被等,一經拆封或使用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「拆封或使用」包含但不限於以下情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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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拆除外包裝、封膜或封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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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經實際鋪設、試睡或洗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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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沾染氣味、污漬、毛髮,或影響再次販售之狀況
換貨
- 商品須保持全新狀態:建議您保留床墊塑膠封套試睡,這樣若不合適也能順利申請退換,保障您的權益。床墊表面不得有污漬、異味、破損、變形或其他使用痕跡。
- 包裝需完整:含外包裝袋、配件、贈品及原購買發票,如包裝損壞或缺件,將影響退貨資格。
- 建議試睡時可使用床包或保潔墊包覆,確保床墊潔淨並維護退換貨權益。
退款
當我們收到並完成退貨商品的檢查後,將以電子郵件通知您退款審核結果。若退款申請獲得核准,款項將於 10 個工作日內(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) 依原付款方式自動退回。實際入帳時間仍可能因銀行或信用卡公司作業流程而有所差異,敬請見諒。
若自退貨申請核准日起已超過 15 個工作日(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) 仍未收到退款,歡迎來信至 sleep@bedmaster.com.tw 與我們聯繫,我們將盡速為您查詢與協助。